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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》专题培训会

2019-10-29 13:23:35 admin
由三原县政府牵头主办,围绕2018年12月5日国务院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,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的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》,全面的进行解读,对于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方法进行指导说明,避免盲目施救,造成二次损害,在制定科学有效应急预案的前提条件下,保证每年的应急演练;并对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相关的责任进行明确的划分。本条例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实施理念,加强应急条例的贯彻实施,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。条例共分为四个章节:一、总则(条例制定背景,明确应急管理部门及责任);二、应急准备(应急预案的制定要件,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,重点管理的行业分类等。);三、应急救援(具体的应急救援预案及措施,应急指挥系统,事故评估及事故中伤亡人员的救治和抚恤);四、法律责任(从政府职能部门到企业相关安全应急负责人的法律责任等)。